日前,爲適應改革重組後海運集團船舶採購業務增加的需要,進一步規範公司招標投標(採購)管理行爲,以防範採購風險和加強船舶成本管控,海運集團根據省交通集團相關規定,修訂印發了《招標投標(採購)管理辦法》。
修訂後的辦法進一步明確招標管理部門、評標領導小組等的職責,不同類型的採購應採取的招標方式,並規範了招標採購工作流程。同時,根據船舶修理業務招標的特殊性,尤其是針對修理評標的技術難度以及船舶修理往往涉及金額較大,同步制定印發《船舶修理(含技改)項目招評標操作流程》,促進船舶修理招標的規範化。通過上述舉措,形成了今後招標採購工作標準,爲改革重組後的海運集團降本增效打下了基礎,併爲廉潔採購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