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主管機關對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要求,加強對公司船舶體系運行執行情況檢查力度,準確評價船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隨時掌握船舶設備及維護保養情況,綜合評估各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工作,日前,浙海海運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爲組長的船舶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和以指定人員爲組長、岸基具有船長、輪機長資格的8位人員爲成員的檢查小組。
檢查工作將嚴格按照《浙海公司船舶安全自查手冊》內容和PSC、FSC、ISPS檢查要求進行。檢查組原則上每月抽查1至2艘船舶,並根據具體情況,擴大檢查範圍。對遠洋船舶4至6個月檢查一次,全年覆蓋公司所有船舶。必要時,對靠泊國外港口的遠洋船舶進行臨時檢查。
浙海海運公司在全面實施國際/國內安全管理體系,並受到交通部審覈組對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肯定和讚揚的情況下,再度加強安檢力量,是對安全狀況出現新的不穩定因素,防範於未然的重要舉措。(浙海海運 路 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