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旁聽席上,目視着他緩緩的走向被告席。感受着他即將失去自由的落寞,恍惚間,我看到了那個初入工作,憧憬未來的少年,只是他身上的光芒逐漸黯淡,黯淡中身影逐漸蒼老,最終重疊爲眼前審判席上的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親歷徐某某貪腐罪行的審判,難免使我產生幾點感觸。
貪婪不會讓人滿足,只會讓人失去更多。徐某某貪污受賄的判決有三,退回所有貪污贓款,額外罰款二十萬元,有期徒刑三年零八個月。審視整個案件過程,貪污者追逐不當金錢卻失了本有的金錢,幻想有錢後逍遙自在卻最終鋃鐺入獄,期望權力金錢帶來的認可,卻難逃身敗名裂的命運,這一切事與願違的結果,着實令人唏噓。
身在錯誤的道路上,回頭是唯一的選擇。相比於其他破罐子破摔的案件,本案還存在自首情節及犯罪舉報的立功表現,因爲其配合破案和積極回款的表現,最終判刑接納了從輕處罰的建議。三年零八個月,在三到十年的判刑區間內,這並不算是最壞的結果,四年之後,他依舊可以迴歸家庭,重新面對家人。
追逐外物不會讓人幸福,內心的寧靜或是一生所求。如果貪污過程會讓人獲得幸福,那麼徐某某不會每次只敢受賄幾萬元,更不會在別人一次行賄三十萬元時,採取回退二十多萬的策略。可以想象,貪婪、僥倖、恐懼就像魔鬼的低語讓他的內心充滿煎熬,或許當他選擇坦白自首的那一刻,才真正得到解脫,纔敢重新直視這溫暖而耀眼的陽光。
已有之事,後必再有;已行之事,後必再行。於他之前,無數官員因貪污而落馬;於他之後,也必將有人重蹈覆轍,去重複那貪婪驕縱又戰戰兢兢的一生。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將別人錯誤的人生,當作自我反思的一面鏡子,會讓我們更加清醒。願你我在人間正道上,越走越遠,成就自我。(高興)
